晚餐,還在猶豫該挑迴轉壽司上的哪盤食物,眼睛餘光就見兩個警察走了進來,服務員向他們指著坐在沙發一角的女孩。警察示意,走向那女孩。

 

原來是一位約莫17、8歲的女孩吃了霸王餐,付不出錢來。仔細一看那女孩的身形樣貌,可能是智能不足的孩子。

 

警察開始與女孩溝通,問其有無證件,跟誰住……(警察在判讀女孩的狀況,只是女孩答不出所以然,口中喃喃重覆著:我…很害怕。)接著一個警察與店長溝通,了解報案的動機。

 

如果是你看到這情形,會怎麼做?

 

這時一個排隊等外帶的上班族,掏出300元想要幫女孩買單……。(見義勇為?好像不少人的正義感會如此使然,我原本也有點按捺不住,但這樣做對嗎?)

 

店裡的阿姨請這個上班族把錢收回,禮貌謝謝他,建議他讓警方繼續處理事情。

 

隨後,警察將女孩帶到收銀台,教她要向店長說對不起,告訴她以後出門記得要帶錢,點餐也要注意價格……,不然會上法院(但不知女孩聽得懂不懂)。

 

店長似乎無意向女孩收錢。女孩說完謝謝,急著想離開,警察問,妳知道回家的路嗎?

 

這只是社會的一角。我想當初這店長報案,被吃霸王餐的損失不是重點了,應該也有想請警方重視幫忙一下,注意這女孩的安全吧。至於警察負責協調處理得宜,而一旁的民眾,有時先不必急於想出手,熱心是好事,但應先了解全盤事,讓警方好好的辦案,比較妥當。而匆匆離開的女孩,她有家人嗎?她的家人在哪?下一次她還會再吃霸王餐嗎……


arrow
arrow

    愛德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